协会通知
速卖通不正当竞争定义及处罚标准调整

2017年11月20日,速卖通发布公告,对《全球速卖通"不正当竞争"规则》进行定义说明并调整了处罚扣分。

此次处罚扣分变更如下:根据不正当竞争的严重程度,分为不正当竞争一般违规和不正当竞争严重违规。

不正当竞争一般违规:从原1分/次调整为3分/次

不正当竞争严重违规:从原3分/次调整为12分/次

不正当竞争情节特别严重:48分/次

不正当竞争扣分纳入交易违规及其他积分体系,账号累计达12分,冻结7天;账号累计达48分,关闭账号。

附:《全球速卖通"不正当竞争"规则》

阿里巴巴全球速卖通平台一直致力于维护诚信、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并持续的监督和打击影响其他用户或平台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不正当竞争定义:

1、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店铺装潢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存在扰乱其他卖家正常经营的情形,足以使消费者与其他正常经营卖家混淆或误认为存在特定联系

2、卖家通过自身或利用其他会员账户对其他卖家进行恶意下单、恶意评价、恶意投诉等行为,影响其他卖家声誉与正常经营。

恶意下单:指卖家利用海外会员账户对其他卖家进行下单,对其他卖家正常经营造成影响的行为,如拍库存不付款。

恶意评价:指卖家利用海外会员账户对其他卖家进行下单,恶意给出差评或评价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行为。

恶意投诉:指卖家通过自身或利用其他会员账户对其他卖家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缺乏相关依据或投诉目的不当,存在故意损毁同行卖家的商誉、敲诈正当经营的卖家或蓄意打击同行卖家正当经营的情况。

二、不正当竞争处罚:

根据不正当竞争的严重程度,分为不正当竞争一般违规和不正当竞争严重违规。不正当竞争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对其他卖家的正常经营造成恶劣影响;

2、使买家造成严重误认,混淆,严重影响购物体验;

3、卖家在平台调查过程中做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

4、卖家不接受平台提醒或整改要求,仍明知故犯。

速卖通不正当竞争定义及处罚标准调整

本文转载自:卖家资讯网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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