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政府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正式签署《共同推进汕头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这是该行推动创新金融与电子商务产业结合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我市擦亮“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牌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更是双方共同促进金融业与电子商务产业良性互动的重要合作。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副行长李思敏,省金融办副主任张晓山,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行长陈凯慧、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叶天放、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曹立聪、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沈奕明、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陈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罗东军、广东华兴银行副行长夏博辉、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助理刘刚、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助理王新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子银行总经理方琦,市领导陈茂辉、郑人豪、郑通声、赵红,市纪委副书记宋荣生等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通声主持,李思敏、副市长赵红分别代表双方签约。
根据《共同推进汕头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汕头市政府将通过合作完善支持电商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电商企业融资渠道,加强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工具在引导电商金融创新方面的协调运用,推动电商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电商领域支付体系建设,搭建电商金融服务平台,优化环境配套。
王景武在仪式上致辞,表示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继续发挥中央银行职能作用,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助推汕头“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提升综合竞争力,实现高水平崛起。希望各金融机构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在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强化电子商务金融创新,切实加大对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支持,同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支持灾区灾后复产工作。
郑人豪在致辞中表示,汕头将以这次签约为新的起点,根据《框架协议》的要求,全方位集聚电商资源,鼓励金融创新、深化多方合作、加快对接融合,充分发挥技术、资本、人才、信息等各类资源和要素的协同效应,共同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促进汕头传统产业向电子商务之路迈出更大步伐,把汕头打造成为电子商务发展最好的区域之一。相信有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金融办和省各大银行的大力支持,汕头一定能够建设成为引领粤东及海西经济区电子商务发展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华南地区重要的电子商务中心和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区域中心、“数字特区”。
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我市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响应,经过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全市共有63项电子商务项目达成银企合作意向,签订授信协议总额度为人民币66亿元。其中10项授信额度为43.7亿元的电子商务项目银企合作协议在签约仪式上集中进行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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