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货网上行活动十大电商平台:
为贯彻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2013年广货网上行活动实施方案》(粤经信生产〔2013〕314号)要求,定于2013年11月至2013年12月组织部分企业举办广货网上行促销(打折)活动。为做好活动承担平台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是指已入选广货网上行活动“十家电商平台”的B2C型电商平台。
二、申报依据
组织申报工作参照《广货网上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印发广货网上行活动市场主体遴选办法的通知》(粤经信生产〔2012〕831号)有关“十家电商平台”的遴选规定执行。
三、商品范围
根据《广货网上行活动市场主体遴选办法》(见附件),广货是指广东省企业生产的或使用广东企业商标的产品。
四、活动内容
(一)设折扣专区。由选出的平台在各自网站设广货网上行促销(打折)活动专区,开展广货折扣促销(专区的商品要求为广货)。广货网上行促销活动专区按折扣高低分类,产品须加注“广货网上行”字样,并明确商品原最低价、本次的折扣价。
(二)折扣比例。参与活动的产品的折扣比例由各平台根据产品特性确定。原则上,参与活动商品的折扣分四类(9折、85折、8折及8折以下)。商品原价以该商品在本平台以往的最低销售价为准(2013年10月30日前),原则上专区不上首次在本平台销售的商品(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企业投诉平台作假,经查实的,将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三)公告折扣方案。参加活动各电商平台负责制订参与促销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参与活动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在专区内对外公告。
五、平台要求
1.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入驻商家数不少于300家;
4.2012年度网上交易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
5.“广货网上行数据采集与统计分析系统”中数据填报完整。
六、申报材料
(1)申请函。
(2)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2012年);
(3)参与本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活动主题、活动预期效果、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宣传推广计划、促销优惠措施和活动计划、销售预测、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承诺等。
(4)广货网上行促销(打折)专区位置图及版面设计图。
七、其他事项
(一)材料要求。企业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见附件)、《参与2013年“广货网上行”促销(打折)活动实施方案》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简装);推荐单位须出具《推荐函》。所有材料由编制单位加具公章,电子文档由推荐单位汇总刻录在1个光盘或U盘上。
(二)时间要求。各单位务必于11月7日12:00前将企业的申报材料送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逾期报送或材料不符合报送要求将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址为:广州市吉祥路100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大楼)13楼广货网上行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商联络组。
(三)补贴计划。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平台的促销力度和促销结果,对广货网上行促销(打折)活动承担平台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具体资金补助方案另行制定。
(四)监督检查。入选平台要根据实施方案,每两周上报促销活动的成效情况和相关报表(包括折扣优惠额度及实现情况),以便及时掌握促销进展,适时调整活动方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对平台的打折促销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实有重大违规行为的,终止合作,通报批评。
附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