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多部委支持民营物流企业上市发债

2012年06月11日05:41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索冬冬
     本报讯(记者 索冬冬)今年来物流行业的政策暖风频吹。上周,发改委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12部委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在税收、土地政策、融资、审批等方面加大对民营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另一方面,未来即将召开的全国流通工作会议也有望给物流行业带来更多的政策利好。

有券商人士认为,在政策预期不断加强的形势下可布局近期调整后的物流股,今年来物流行业的很多政策开始落实,包括营业税差额纳税、治理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等都有望降低企业成本,增厚公司业绩,但此次实施意见细化内容有待进一步落实。

物流行业仍存在诸多问题

瑞银证券数据显示,2000~2011年,我国物流总额、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分别达22.4%、15.0%,物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维持在7%左右。但行业依然存在物流效率较低、行业集中度较低等诸多问题。

此次实施意见鼓励现有单一从事运输、仓储、快递服务的民营企业整合功能、延伸服务,鼓励中小民营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支持大型优势民营物流企业加快兼并重组。

实施意见提出,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服务领域,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从事社会化物流服务、进入物流业重点领域。此外,同时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基础设施领域。

拓宽民营物流企业融资渠道

面对此前频繁爆出的“天价过路费”等新闻,不少民营物流企业也呼吁政策能够切实“减负”,提高效率的同时降低运营成本。此次的实施意见则是提出在税收、土地政策、融资等方面予以优惠政策。

目前不少中小民营物流企业也面临着融资困难的问题,实施意见也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民营物流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进一步拓宽民营物流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近期华贸物流(603128)也成功登陆A股市场。

上周,发改委等12部委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加大对民营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有券商人士认为,在政策预期不断加强的形势下可布局近期调整后的物流股。

搜狐IT  http://it.sohu.com/20120611/n3452423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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