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通知
《淘宝争议处理规则》修订公示 将于11月22日起正式生效

随着淘宝市场的变化,市场上出现了卖家大量错发货或货不对板的情形,影响了消费者权益,需要对其产生的争议问题进行明确;同时,交由大众评审评判的来源也会发生调整,同步调整争议处理规则的相关内容。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1115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61122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如下:
1、《淘宝争议处理规则》第三条争议交由大众评审评判的方式进行调整;
2、《淘宝争议处理规则》第二十一条新增对于大量错发货或货不对板情形的争议处理说明。

 

更新后的内容如下: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334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加入协会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活动交流、项目合作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传播宣传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培训合作